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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同志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卫生计生文化建设 暨纪念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成立二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3-12-30 | 作者:本站 | 来源:

 尊敬的彭珮云副委员长、李金华副主席,

 各位同志:

 上午好!

 今天,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的方式纪念促进会成立二十周年,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很有新意。首先,我谨代表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诚挚的敬意!

 社会组织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到二中全会确定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再到三中全会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中央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方向已经明确,改革发展的路径更加清晰。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突破。一方面,治理不再是政府一家唱独角戏,而是将政府的“他治”、市场主体的“自治”、社会组织的“互治”结合起来,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协同共治的“善治”模式。另一方面,治理也不再是政府自上而下单向教练,而是国家、社会与市场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双向共治的良性互动。这种执政理念的变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无疑将传递和释放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正能量。

 在国家治理的理念下,《决定》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命题,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进行专章部署。《决定》第48条指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他们依法开展活动。同时还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党建等方面12次提及“社会组织”的内容,对社会组织的地位给予空前清晰界定,对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寄予从未有过的厚望。《决定》明确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责权、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这是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要求、总基调、总目标。“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这与转变职能,下放权力的行政体制改革重点相呼应,明确了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优势地位。在经济建设上,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注重行业协会商会在建立开放型市场体系中的地位,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民主政治建设上,强调人民主体地位,要求拓宽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协商民主渠道。在社会建设上,强调重视社会力量,要求“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发挥在教育评估和社会办学办医等方面的作用。在文化建设上,强调文化开放水平,通过培育发展非营利组织,发挥其在中外文化交流中的特殊作用。在党的建设中,“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担任社会组织职务”等等。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是三中全会《决定》的一个亮点。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要着眼于加快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环境,支持社会组织在各领域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取消不必要的登记管理审批。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民政部已经提出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二是优化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积极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主要是通过政府转移职能把适合和能够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管理和服务事务,通过竞争性选择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协调完善对社会组织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指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身能力。主要是完善社会组织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内部的民主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信息的公开,增强社会组织各方面的能力,以利于社会组织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社会服务、反映诉求和加强行业自律和自身自律的能力。要支持社会组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使社会组织的人才和专职工作人员同其他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一样享有同样的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和发展条件。四是完善政府和社会结合的监管体系。既要发挥好民政部门在登记、备案、年检、监督、评估等方面的监管责任,也要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社会组织在人事、外事、党建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还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在行业上的监督管理职责和作用。同时要通过促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增强社会组织的自律意识和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措施的共同作用,更好地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

 总之,《决定》对社会组织的论述浓墨重彩,对社会组织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社会组织已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建立现代社会治理模式,社会组织不可或缺。

 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以“发展人口文化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宗旨,始终以坚持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为己任,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倡导和谐社会和健康理念,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二十年来,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在各届理事会的领导下,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遵循章程,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探索发展道路,在许多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今年又恰逢成立二十周年,在此我代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向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多年来的努力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崇高的敬意!

 这次座谈会的召开,是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喜事,是发展壮大和发挥作用的新起点。相信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一定能够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科学谋划未来,依法办会,民主办会,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建设,进一步开创人口文化建设的新局面。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也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服务,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的工作。相信通过各方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一定能为我国人口文化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事业蒸蒸日上,祝与会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